1-4-04 學菩薩道就不能給自己花錢了?

問:
堪布,我記錄了這麼一段話:「無論是自己賺的錢,或者是修學菩薩道的出家人,接受別人供養所得的錢,都要知道這些錢不屬於自己,而是屬於眾生,自己只是幫眾生管理和分配這些錢而已。」

看到這裡,我有兩個疑問:如果這些錢都不屬於自己,是不是表示不能給自己花錢了?如果不能為自己花錢,這個要求會不會有點高呢?

堪布:
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在這方面是不一樣的。

小乘佛教在這方面非常嚴格。嚴格到什麼程度呢?出家人不能接觸金錢,也就是自己不能存錢、不能擁有錢。吃飯就去托缽,大多是日中一食,有些是一日兩餐,但都要過午不食。

衣服也不能太多,最多只能有三套衣服,不能再多。這些衣服不講究品牌,也不需要花很多錢,通常都是由施主供養的。

出家人在什麼條件下可以接受這些供養呢?第一,他的戒律是清淨的;第二,在此基礎上,他在聞思修方面非常用功。具備這些條件,佛陀便允許他們接受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衣服和食物,但不能擁有多餘的東西。這是小乘佛教的要求。

大乘佛教則不一樣。大乘佛教的一切,都要為一切眾生著想。

一位施主拿出金錢或黃金供養。對小乘出家人來說,黃金既不能吃,也不能穿,日常生活中並不需要,所以不能接受,更不能儲存金銀珠寶。

大乘行者則有所不同。雖然他不能將這些財物用於自己的享受,但可以把它拿去做別的事情。將來有一天,遇到一個非常需要幫助的人,就可以用這些財物來幫助他。

如果只是因為接受之後,會造成自己的一些不方便,便選擇不接受,這仍然是在為自己考慮。但如果接受下來,雖然自己需要承擔一些不便,將來卻能用來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,這就是為眾生著想。

所以,大乘佛教的要求是:可以接受,但要清楚這些財物並不屬於自己。自己的身分只是保管者和管理者,而不是擁有者。這些金錢、金銀珠寶,可以暫時由自己管理;等到有需要的時候,就拿去佈施,或用來做一些事情。

另外,有一類財物,無論大乘還是小乘,都不允許隨意挪用。

當施主供養一筆錢時,已經指定了用途:這筆錢是用來修建寺廟的、放生的,或是從事慈善工作的。既然有明確的用途,就必須專款專用,不能挪作他用。

佛經裡講得非常清楚。一座經堂左右各有一根柱子,施主看到其中一根柱子有些老舊,便供養一筆錢,指定用來修復這根柱子。那麼,這筆錢就不能拿去修另一根柱子。

又比如,經堂有兩扇門,其中一扇已經破舊,施主供養的錢是專門用來修這扇門的,就不能拿去修另外一扇門。或者有兩座經堂,施主供養的目的是維修其中一座,也不能將這筆錢挪到另一座經堂。

在這方面,大乘和小乘沒有區別,要求都是一樣的。

如果施主沒有指定特殊用途,只是將錢供養給你,讓你用於日常生活,那麼,自己生活所需的少量開支是可以接受的。

但前提是,大乘有大乘的戒律,小乘有小乘的戒律,密法也有密法的戒律,這些戒律都要如法守持。在此基礎上,還要聞思修行、弘法利生。如果這些都在做,那麼在合理的範圍內,是可以接受供養的。

問:
明白了。堪布,那麼作為一名居士,在日常生活中賺錢,除了用來養家糊口、開支用度以外,還要去做一些上供下施的事情。

那麼,在這些方面應該如何取捨,才算是符合一名標準居士的生活方式呢?

堪布:
對居士來說,上供下施並不是一定要做的,要根據自己的能力。

如果你有這個能力,也願意去做,那麼無論上供還是下施,根據自己的能力去做就可以了。如果沒有這個能力,這並非一定要去做,因為這並不是在家人的義務。

即使有能力,但暫時不想做,也可以不做。但是,最重要、不能不做的,就是聞思修。

在所有供佛的供養當中,最好的供養是什麼呢?就是自己的修行。而在修行當中,最好的供養又是什麼呢?就是利他的修行。

慈悲心、菩提心,就是無上的供品,沒有比這更好的供養。

佛經裡經常講,即使以成千上萬的金銀珠寶供佛、供養三寶,當然可以為自己累積福報,但這些功德遠遠不如發菩提心、利益眾生。

因為利益眾生才是真正讓佛歡喜的事情。

所以,其他上供下施的行為,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去做。

當你遇到需要幫助的人,如果你有能力,就可以去幫助他。實際上,在下施當中也包含了上供。當你幫助了一個非常需要幫助的人,替他解決了困難,然後自己也有慈悲心了,這實際上就是最好的供佛。

這樣做,既是供佛,也是佈施,可以說是一舉兩得。所以,這些都根據自己的情況和能力去做就可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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