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
堪布,您在文中說:「居士的修法是從受戒開始的。」我已經受了居士五戒,但受戒時並不瞭解戒條。現在對戒律有所瞭解後,發現有很多戒條是守不住的。遇到這種情況,應該怎麼辦呢?是否應該捨戒之後再重新受戒?
堪布:
首先,最好的方法,是在受戒之前先去瞭解、學習,知道受了這條戒以後應該怎麼做。瞭解清楚以後,就可以自己選擇受哪些戒。居士戒一共有五條,在五條戒當中,受一條、兩條或三條都可以。
如果你現在已經全部受了,那就儘量去做,不要捨戒。萬一有一天你沒有做到,破戒了,你就懺悔。懺悔了以後,下一次受戒時,想清楚再去受,這樣就可以了。
問:
還想請問您,居士五戒是一個戒體,還是五個戒體?
堪布:
五個戒體。但這五個戒體,它每一條戒都有各自不同的標準;全部合起來,就叫作居士戒。居士戒是一個總體,但裡面每一條戒都是不一樣的。比如犯了這一條戒,並不一定也犯了另一條,所以各是各的。
問:
那如果我犯了某條戒,其他戒的戒體還在嗎?
堪布:
在,還在。
問:
好,感謝堪布。
堪布:
這也有不同的說法。有些人認為,因為它們是一個總體,所以只要犯了一個,其他的也就不存在了。就像一棟房子的某個地方倒塌,整棟房子也可能跟著倒下來,是這個意思。
另一些人則認為,其實這些各是各的。比如五戒當中違犯了一條,雖然這個行為犯了這條戒,但對其他戒並沒有什麼影響,所以他們認為沒有問題。
但在實際的應用過程中,是什麼樣子呢?比如你犯了一條戒,剩下的你還是儘量去做,儘量去做就可以了。
問:
好的,感謝堪布。


